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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导向 着力管理创新 努力提升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水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张奕在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会议上的经验交流 作者:zjzjxh     2014-11-13    

近年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计价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基本实现了工程计价与市场实际的充分联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以市场为导向,率先开展人工信息价发布工作,积极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

    我省始终把推动动态管理作为工程造价改革的主线,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关键性计价要素进行全面动态监控和发布,并将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作为关键工作进行重点突破。

    一是着力解决人工单价矛盾。目前人工费已占整个工程造价的20%以上。快速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与定额人工单价、人工消耗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定额人工单价过低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我省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人工市场信息价实践和探索,2012年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作用和使用效力,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采用当时当地的人工市场信息价。目前,各地都按月(或季度)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和机械价格,作为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较好地解决了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实际的矛盾问题。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至今,得到了建设各方主体的支持和肯定。

    二是健全市场定价机制。通过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突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动态测算、发布与管理全面开展,我省将工程造价信息内涵和外延拓展至包括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人材机计价要素以及计价市场管理、咨询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一个由信息化支撑的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逐步成形并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开展造价数据分析,形成工程造价费用组成指标、清单项目主要工程量造价指标、工料机消耗量指标,以及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数据在不同阶段的变化等有关情况,理清计价市场规律,为建设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更为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以信息化为载体,率先开展“三价”信息报送与公开,不断完善工程造价数据分析系统

    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是工程发承包中三个关键性价格,我省以“三价”信息公开为聚焦点,积极推进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创新。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296号令)的有关要求,2012年,我厅联合发改、财政部门下发了《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浙建建〔2012〕93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三价”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三价”公开是我省造价管理与建设市场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三价”公开制度的建立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完善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造价信息网和信息交互平台,统一了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数据编码及“三价”信息的接口标准,建立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四个专业的基础数据库,健全了造价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初步实现了造价信息的联动和互通。通过信息化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变动、工程定额执行效果、市场价格信息水平以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质量等情况,为有效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了详细的基础数据。

    三是工作成效显现。据统计,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底,全省共上报招标控制价4900余项,总计1252亿元;中标价4850项,总计1852亿元。通过招标控制价信息报送,及时发现并解决招标控制价编制问题,确保招投标顺利进行;通过合同和中标价备案,对合同中存在的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有效预防纠纷发生;通过对招标控制价、中标价下浮率的分析,了解和掌握工程定额应用实际、价格信息发布准确度及建筑市场竞争程度,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引导建筑市场良性竞争。

    三、以创新为手段,努力建立造价招标合同监管为一体的市场管理模式,推进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近年来,我省以国有投资项目为监管重点,以工程实施阶段多环节的造价确定与控制为基础,努力建立起造价、招标、合同监管为一体的市场监管模式,全力推进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一是更加注重过程管理。我们以施工合同管理为核心,积极推进工程造价过程管理。施工合同上承招投标、下接工程结算,中间是施工过程结算,约定条款最终围绕到工程造价上,因此我省一直把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起全省全面实施施工合同备案管理。通过合同备案,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与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安全费用没有专款专用、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久拖不决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降低了合同纠纷的发生率。作为合同备案工作的延伸,目前我省正在全面推行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另外,建立和完善招标与造价联动机制,目前嘉兴、舟山、丽水等地实行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有效规范了招标投标中的计价行为。

    二是更加注重市场服务。我们做好工程结算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计价政策、制度之间兼容性和衔接性问题,降低建设各方纠纷解决成本,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测算调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编制《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指南》,促进建筑劳务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做好建筑工业化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为推动我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更加注重社会监督。将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向社会公布,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引入社会力量对国有投资项目的“三价”变动的监管,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监管联动机制。我们开发全省建材价格采集管理系统,组建材料信息价基准库,将材价审核由人工模式改革为系统比对审核,并公开系统数据,更好地接受社会对价格变化的监督。

    虽然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取得了一点成效,但是与真正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强化工程造价体制机制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加快推动我省工程造价管理转型升级,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