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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16-03-30     浙建价协2016[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会员创先争优,促进本省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接受2015年度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申报资料的时间从2016年4月15日起到2016年6月31日止,务请会员单位将申报资料(1份)装订成册按时报送。

二、申报条件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2015年和2016年)为本协会单位会员,并同时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评选办法》(附件2)第五、第六条规定的单位会员。

三、申报资料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附件1)及申报资料目录;

2.2015年、2016年省造价管理协会会员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省造价管理协会出具的会费发票、省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会员单位名单的截图),如参加中价协会员单位(2015年)的单位,请提供中价协会员证书复印件(中价协网站可查询打印);

3.评价期内(指2015年,下同)单位、员工获奖以及受表彰的的荣誉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国家、省和市级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复印件;

4.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年产值报表(指其他单位)的复印件;

5.评价期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捐款、捐物、赞助、提供无偿服务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评价期内在省造价管理协会会刊上发表文章(目录和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7.评价期内参与编撰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以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8.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开展有意义活动的相关报道、图片的复印件;

9.参与编制计价依据或行业规范的复印件。

四、评选程序

1.参评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

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评选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先进单位会员的评选工作,不向参加评选的会员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评选工作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和复评。复评推荐的先进单位会员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在省造价协会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8月初发文公布;

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对获得2015年度先进单位会员的企业颁发奖牌或者荣誉证书,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丁燕、金春芳

联系电话:(0571)88057151、88056905

传真号码:(0571)880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401室

邮政编码:310011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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