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评优选先活动的通知》[2016]73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本省中价协先进造价咨询单位、先进个人会员,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省级造价协会、管理机构)的申报、初审、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
1.先进造价咨询单位、先进个人会员申报对象:
中价协单位会员,中价协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的在职人员;
2.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对象:
省级造价协会、省级造价专业人员归口管理机构、省级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前述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详见中价协[2016]73号文件及“附件”的规定。
三、申报时间
参加评优选先的单位或个人应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电话:
丁 燕:0571-88056905 金春芳:0571-88057151
2.地址、邮编:
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四楼401室
310011
附件:中价协[2016]73号文及附件(略)
下载网址:http://www.ceca.org.cn/show.aspx?id=3579&cid=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