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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交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17-04-07     浙建价协[2017]3号

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

根据中价协的规定,并受中价协的委托,为加强本省中价协会员单位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2017年度会费按以下方案交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交纳会费的范围

(一)   浙江省内中价协的单位

(二)拟参加中价协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  会费标准

1.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年会费标准为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1‰计算,上限为15万元,下限为1万元,具体见附件

2.工程造价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企业会费标准参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执行;

3.非咨询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年。

三、会费交纳

(一)根据中价协的规定,在本省区域内的中价协会员应于每年的六月份前,直接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交纳本年度会费。

(二)申请参加中价协的单位须先填写《会员申请表》,于2017531日前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入会手续,经审核批准,按规定直接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交纳本年度会费。

(三)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交纳中价协会费的单位可成为省造价协会的当然单位会员,不必重复缴费;今年已经交付省协会会费的单位,只需按照“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造价咨询企业)会费计算方法”计算出应交会费,并扣除已交付省协会会费后,补交余额即可。

(四)“入会申请表”请登陆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会员天地”栏目中下载,或者在浙江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zjzjxh.com,“下载服务”栏目里“入会申请表”菜单项中下载。

四、会费减免:

(一)会员遇特殊情况,按标准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提出减免会费的申请,经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审核同意,报中价协秘书处批准后执行。

(二)免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纳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及高等学校的单位会员会费。

(三)免收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高校教师及各级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个人会员会费。

(四)单位会员交纳会费超过1万元的,每超过1万元,减免企业内10名执业类普通会员会费。

(五)其他可减免会费的情形。

五、会员服务

(一)交纳上年度会费超过1万元(含)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单位会员,在本年度享受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中价协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赠送相关培训教材,请会员单位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查询学习编号。

(二)赠送中价协发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期刊和有关专业资料,免费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优先、优惠参加中价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及国内外交流等多项会员服务。

(三)其他服务内容可在“会员天地”栏目查询。

(四)会员可登陆中价协网站,在“会员查询与证书打印”栏目中,自行打印已交会费年度的会员证书。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务部 :   程 珺          联系电话:(057188055896 

办公室 :   丁 燕   金春芳     联系电话:(057188057151

业务部 :   王 漪          联系电话:(057188058079

传真:(057188058515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

银行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帐号:33001616435050010528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

邮政编码:310011

 

附件: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造价咨询企业)会费计算方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造价咨询企业)会费计算表

序号

上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营业收入(万元)

应缴会费

比率(‰)

会费限额

(万元)

  1

15000以上(含15000

1

上限15

  2

15000以下,1000以上

1

 

  3

1000以下

1

下限1

1.会费以万元为单位,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1位小数。

2.应交会费大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交纳,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