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三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的工作通知》[2017]26号的要求,为做好本省第三批造价工程师与工料测量师的互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格要求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0年及以上或具备中价协资深会员资格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且具有符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且具备中价协7年及以上的个人会员资格。
2.工作经验
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连续时间10年及以上者,职业道德、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在大专院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教学工作的教授、副教授。
3.业绩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且在近3年内参加完成5个以上大、中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者科研项目。
二、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价协个人会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准备一份齐全的纸质申报资料,在6月20日前由单位将申报资料、原件汇总送达省造价管理协会业务部(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三、提交资料
1.资料内容
(1)资格互认申请材料封面,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内地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会员证书等复印件(原件由省造价管理协会核验);
(3)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总结(不少于800字);
(4)本人近3年完成的5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或科研项目封面及简介,并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
2.装订
申报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联系方式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王漪 叶勇
联系电话:0571-88058079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693-1号4楼401室
附件: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三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的工作通知》(略),下载网址:www.ceca.org.cn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