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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增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20-09-02    
关于开展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新老会员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理事会会员数量增长明显。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本会将于年底召开五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增补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将行业威望较高,贡献较大,既能代表我省造价行业形象,又愿意并能够为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企业及个人补选进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二、具体条件:
  协会理事会实行单位任职制,一般由当选单位的负责人出任相应职务。自荐单位拟任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高层负责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行业影响力,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企业、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德端正,不谋私利;
  (四)热爱造价事业,关心协会发展,遵守协会章程、模范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五)积极组织、配合、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六)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增补方式:
  1.自荐。符合条件的会员,根据自愿原则填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荐表》(见附件),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2.由各市造价协会推荐。
  四、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1106室
  邮箱:418811815@qq.com
  联系电话:0571-88079639、88057151
  送达方式:1.现场递交;2.邮寄或快递;3.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三种方式选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补理事名额为30人(含常务理事10人);
  2.原则上一个单位只有一名理事/常务理事;
  3.协会秘书处根据自荐和市地推荐情况,经民主讨论后按照一定比例,提出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五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荐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