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2021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21-07-29
浙建站市〔2021〕7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8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取得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的人员开展2021年度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增项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操作和相关问题答疑参照《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图解及有关问题答疑》(见附件1)。
二、部分免考一科的申请人(见附件2),请将免考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 854345794@qq.com,邮件主题为“序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1、符合条件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证明材料请提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扫描件。
2、符合条件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证明材料请提交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扫描件。
3、符合条件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证明材料请提交符合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截止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网址:http://www.mohurd.gov.cn/jsrc/zypg/202107/t20210702_250658.html)。
三、执业印章。由申请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的规定样式及系统生成印章编号至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刻章厂自行刻制。
四、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诚信平台系统技术问题:0571-83736951、28059851、83732971;
企业电子印章申请问题:400-0878198;
注册系统技术问题:0571-88808880;
学历入库审核相关问题:0571-8805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