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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zjzjxh     2021-08-19    

  一、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在资质取消、各项改革举措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和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是保障市场调节机制下各方主体信息对称、公平公正,维护工程造价行业稳定发展的必要举措。

  二、2021年6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住建部办公厅在《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完善会员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做好会员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会员行为约束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
  资质取消、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意味着市场竞争将更加白热化。随着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有树立品牌意识,注重信用管理,加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应用,不断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软实力,才能在改革的浪潮中稳健发展,立于不败之地。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1、讲诚信是企业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应尽的社会责任;
  2、信用评级是企业树立形象、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的有力武器;
  3、是改进不足,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的一面镜子;
  4、是教育、警示失信企业的有效形式;
  5、接受信用评价,是对自己过去、现在、未来信用行为和信用能力的自信。

  三、2019年8月21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全国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为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完善,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中价协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模式,鼓励社会主体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目前,第三季度中价协信用评价工作正在开展当中,欢迎广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极参与!

第三季度中价协信用评价工作进度安排

7月1日

至9月15日

企业申请评价阶段

应会员单位诉求,企业申请阶段较原定计划时间延长。在此期间内网上申报并寄送纸质申报书至省协会,并将省级自定义评价部分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8月20日

至9月15日

市协会评价阶段

 

9月15日

至9月29日

省协会复核阶段

省协会复核后提交中价协进行终评。

  联系人:
  钱玲琳  0571-86651887
   辰  0571-88058079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