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24〕2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人教〔2024〕14号)要求,为加强标准造价“三支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高素质标准造价干部队伍,着力培养标准造价创新型人才,着力培育以高水平企业家为龙头的行业队伍,着力夯实高素养从业基础,推动标准造价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为我省住建系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管理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行动。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理论武装摆在重要位置,联系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和重要民生要务,把政治学习、理论武装转化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实际行动,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和标准管理改革,不断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年轻干部锻炼成长行动。进一步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和锻炼,通过组建“青年服务队”“青年志愿者”等形式,从思想上弘扬正能量,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呈现高度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精神风貌;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传帮带机制,在新版计价依据修订等工作中大胆启用年轻干部,鼓励年轻干部试错容错、独立思考、独挡一面,加速年轻干部成长。
(三)实施行业从业人员培养行动。联合相关机构协同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新百年·新征程”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新人免费培训暨造价雏鹰人才培训,提升造价行业新人执业素质。找准重点选好科目,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质量。完善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完善“金牌造价师”、“优秀造价从业者”选树机制,提高浙江省工程造价技能竞赛专业度,不断扩大行业内外参与度、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继续开展“最美造价人”选树,提高行业人文价值、凸显社会价值。
(四)实施企业家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各市搭建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企业家服务平台”,让造价咨询企业家了解政策动态和市场信息,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对造价协会的指导工作,从造价咨询企业经营实力、创新拓展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等要素,探索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家评选机制,提升造价咨询企业市场竞争力;发现和培育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造价咨询新生代企业家,助力事业传承,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五)实施高层次专家培养行动。鼓励并支持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省建设科研项目。发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作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的咨询、宣贯和培训等工作。开展工程结算价款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探索诉调结合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红色调解驿站”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与造价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协会、专家委员会在专业技术服务、辅助科学决策、推动行业创新等作用,推动长三角工程建设标准与造价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新春第一会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全面加强标准造价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必要性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目标任务。
2.摸清行业基础。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服务机制,对建设行业高层次人才要摸清人才底数,加快建立各类人才“蓄水池”“数据库”,推动人才资源共享。
3.突出社会贡献。各地要把促进行业发展作为“三支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其他相关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动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提高行业服务能力。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4年5月29日